非上海户籍往届生考研
非上海户籍的往届生考研在上海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 报名流程:
– 考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报名,并按X、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上海市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以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2. 社保要求:
– 如果非上海户籍的往届生选择在上海的考点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需要有连续六个月的上海社保缴费成功记录。
3. 网上确认:
– 考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上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图像和填写网上报名编号。非上海市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本市户籍考生还需上传本人上海市户口簿图像,非本市户籍考生还需上传本人20X连续六个月的上海社保缴费成功记录图像。
4. 报考点选择:
– 往届生在工作地考试,需要提供工作证明,各省要求不一致,一般需要社保证明、居住证等。具体要看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网报公告。例如,上海要求连续六个月的上海社保缴费成功记录。
5. 落户政策:
– 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上海户籍评分办法有所调整,符合条件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申请落户。具体条件包括在沪各研究所、各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符合当年度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即可落户。
6. 考试安排:
– 考生应当在X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希望这些信息能帮助你顺利进行考研报名和准备。如果有更多具体问题,建议直接咨询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或相关招生单位。
研究生入上海户口条件
研究生入上海户口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种途径和相关条件:
1. 应届硕士毕业生落户:
– 在沪各研究所、各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符合当年度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即可落户。
– 其他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建设学科应届硕士毕业生,也符合基本条件即可落户。
2. 人才引进落户:
– 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人才可以走人才引进通道:
– 博士学历和学位、高级职称或一级技师。
– 获得省部级及以上X奖励。
– 在国家级项目、计划中担任负责人或核心人员。
– 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
– 在上海重点支持产业和领域中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研究生学历学位。
– 在本市重点机构从事技术岗、管理岗、核心成员,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3. 居转户落户:
– 拥有中级职称,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即可申请:
– 在上海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 在持居住证期间,累计缴纳社保满7年,个税依法合理申报缴纳。
– 无不良记录,未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 拥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者国家二级(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 即使没有中级职称,只要满足以下条件,也可以申请:
– 在上海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 在持居住证期间,累计缴纳社保满7年,个税依法合理申报缴纳。
– 无不良记录,未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 后4年累计36个月社保基数大于2倍。
4. 留学生落户:
– 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博士学位,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1年;若是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
– 在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获得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且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硕士学位。
– 留学人员应在回国后2年内来本市并持续在本市工作,与本市相关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按规定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
5. 应届毕业生落户:
– 毕业于上海学校:上海所有高校应届硕士和博士生都可以落户上海。
– 毕业于非上海学校: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双一流高校(即985院校和郑州大学、云南大学、X大学)的本科应届毕业生,以及中科院在沪研究所的硕士研究生。
6. 投靠类落户:
– 夫妻投靠:外省市人员与本市家庭常住户口居民,满足一定婚姻登记时间和年龄条件,可投靠上海户口所在地。
– 子女投靠:若一方父母已在上海落户满五年且持有上海户口,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未满16周岁的子女(或在上海就读高中),可以选择加入到拥有上海户口的一方父母的户籍之中。
这些条件和政策可能会随着时间和政策的调整有所变化,建议在申请前咨询相关部门或查阅最新的政策文件。
上海应届硕士直接落户
上海对应届毕业生的落户政策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1. 在沪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符合当年度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即可落户。这包括在沪各研究所、各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以及其他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建设学科应届硕士毕业生。
2. 五个新城和自贸区新片区就业的应届研究生毕业生:上海市试点在五个新城和自贸区新片区就业的上海市应届研究生毕业生符合基本条件可直接落户。
3. 用人单位条件:用人单位需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以为录用人员申请本市户籍:
– 上海市行政区域内的党政机关;
– 在上海市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X会、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
– 符合上海市产业发展方向、信誉良好、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且在20X5月31日前在上海市注册登记。
4. 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条件:非上海生源毕业生需要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由用人单位为其申请办理本市户籍:
– 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
– 列入普通高校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属于定向和委托培养,完成学业并于当年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 在校期间未与任何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人事聘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
– 与符合前文规定申请条件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期为一年及以上的就业协议。
5. 其他高校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双一流高校(即985院校和郑州大学、云南大学、X大学)的本科应届毕业生,以及中科院在沪研究所的硕士研究生,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建设学科硕士研究生,所有大学的应届博士,都可以直接落户上海。
6. 上海所有高校应届硕士和博士生:上海所有高校应届硕士和博士生都可以落户上海。
这些政策旨在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来上海发展,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可以准备相关材料申请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