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历史上天资不高却靠勤勉有所成就的名人
张溥读书必七录
张溥,字天如,号西铭,明神宗万历三十年(1602年)出生在江苏太仓的一个书香门第。但他是婢女所生,因而不为宗党所重,常受凌辱。这种身世的隐痛,激发他自幼刻苦读书。
张溥天资较差,常常过目即忘。但张溥小时候并不垂头丧气,而想办法来克服这个缺点。有一次,他在读书经过中偶尔发现了一篇有关董遇读书故事的文章,其中“读书百遍其义自见”的一句话给了他很大启发。他想:人家读一篇文章,有个七八遍就能够背诵了,而我读了一二十遍却还只能断断续续地背个大概,这差异不能不承认。可是,我再怎样笨,只要多背几遍,保证每篇文章都读一百遍,不也能行吗?从此,他就开始这么做了起来。古时候的私塾先生要求学生背诵的都是《四书》《五经》之类,而这些枯燥乏味的文章,要重复地读上一百遍,别说一个七八岁的孩子,就一个大人也会觉得厌烦的。可张溥硬是不厌其烦地坚持下来。口渴了,他就舀一瓢凉水喝;嗓子哑了,他就把声音放低一点……苦读了一段时刻,他终于能连贯地背出文章来了,这使他异常高兴;可是白天背地挺熟的,第二N天一X来,又忘得差不多了,这又使他特别焦虑,他决心寻找出一种更为有效的读书技巧。
一天上课时,先生叫张溥背诵文章。开始几段,他背得好好的,先生也挺满意的,可没背一会儿,他就背不下去了。这下他可急了:昨天还当着父亲的面背得很流利的,今天怎样就背不出来了呢?而他越急,就约想不出,最后只好低着头等着挨先生的责打了。先生见张溥愣在那里,非常生气,便拿戒尺使劲地在张溥的手掌上抽打了几下,直打得张溥X的小手掌红肿了起来。打完了,先生余怒未消,说:“你怎样这样不用功?罚你回去把这篇文章抄十遍,明天交给我!”
张溥挨了打,可他一点儿也不怨恨先生,只怪自己不争气。回到家草草吃过晚饭,他就在灯下铺好纸,研好墨,挥笔抄起书来。文章较长,他抄得又认真,等他抄完,已经是半夜了。第二天到校,把把抄的书交给了先生没想到先生又让他接着背昨天的文章。这下可把张溥急坏了:这下完了,我只顾抄书,没有特意背呀!可看着先生那严厉的样子,他只得硬着头皮背了起来。谁知奇迹发生了:上句刚一出口,下句居然就跟着跳了出来,一会工夫就把全篇文章顺利地背了出来,而且还没有一次停顿,没有背错一个字。先生听了,不由得连连称赞道:“好,好,就应该这样背!”
放学回家的路上,张溥还在琢磨背书的事:“奇怪,昨天我并没有可以背书呀,可今天何故就能脱口而出呢?难道是由于我抄了十遍的缘故吗?”正好先生又留了新的背书作业,他决定按昨天的办法再试一试。回到家,他先把文章朗读一遍,接着开始抄写,边抄还边默诵着,抄完一遍,又大声朗读一遍,接着再抄写一遍。这样循环往复,当抄到第七遍的时候,他觉得不仅已经领悟了文章的意思,而且还能够熟练地背诵了。他放下笔,高兴地喊了起来:“好,我终于找到背书地诀窍了!原来果真是‘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呀!”
从此以后,张溥读书必手抄,读后又随即焚去,再抄,再读,再焚,如此六七次方休。后来,他把这种读书技巧称为“七录”,他把读书的屋子也取名为“七录书斋”。这样长年累月地抄写,他右手握笔的手指上都磨出了老茧。夏夜蚊虫叮咬,他读书时就在桌下放一大瓮,将两足置于瓮中,常常通夜毕读。冬天冷风吹刮,皮肤冻裂了,张溥用热水温一温手,有开始抄读。有一年冬天,他夜读灯尽,见窗外光照如天明,开门一看,原来是天降大雪,积雪盈尺,竟也没有发觉。一天,他的好友张采来看他,见他正拿着粽子,蘸着墨汁,吃得满口乌黑也没觉察。有人讥讽他近于迂,他去充耳不闻,好学如常。
原来天资较差、记性不好的张溥,靠着这种读书比成“七录”的扎实工夫,终于获得了渊博的智慧,成了著名的文学家。他著书立说,思路敏捷,文笔流畅,内容深邃,颇得好评。入选中学语文教材《五人墓碑记》,即出自张溥之手。当时许多好学之士闻张溥之名,常来向他讨求诗作,张溥从来不打草稿,往往是对客挥毫,一挥而就。张溥的作品大多收在以他的书斋命名的集子《七录斋集》里,一直流传至今。
名人的成长故事有谁,说说他的成长故事。
1809年2月12日,亚伯拉罕·林肯出生在一个农民的家庭。小时候,家里很穷,他没机会上学,每天跟着父亲在西部荒原上开垦、劳动。他自己说:“我一生中进学校的时候,加在一起总共不到一年。”但林肯勤勉好学,一有机会就向别人请教。没钱买纸、笔,他放牛、砍柴、挖地时怀里也总揣着一本书,休息的时候,一边啃着X冰凉的面包,一边津津有味地看书。晚上,他在小油类下常读书读到深夜。
长大后,林肯离开家乡独自一人外出谋生。他何活儿都干,打过短工,当过水手、店员、乡村邮递员、土地测量员,还干过伐木、劈木头的重力气活儿。不管干何,他都非常认真负责,真诚而且守信用。
他十几岁时当过村了里杂货店的店员。有一次,一个顾客多付了几分钱,他为了退这几分钱跑了十几里路。还有一次,他发现少给了顾客二两茶叶,就跑了几里路把茶叶送到那人家中。他真诚、好学、虚心,每到一处,都受到周围人的喜爱。
1834年,25岁的林肯当选为伊利诺斯州议员,开始了他的政治生涯。1836年,他又通过考试当上了律师。
当律师以后,由于他精通法律,口才很好,在当地很有声望。很多人都来找他帮着打官司。然而他为了当事人辩护有一个条件,就是当事人必须是正义的一方。许多穷人没有钱付给他劳务费,然而只要告诉林肯:“我是正义的,请你帮我讨回公道。”林肯就会免费为他辩护。
一次,一个很有钱的人请林肯为他辩护。林肯听了那个客户的陈述,发现那个人是在诬陷好人,于是就说:“很抱歉,我不能替无论兄弟们辩护,由于无论兄弟们的行为是非正义的。”
那个人说:“林肯先生,我就是想请无论兄弟们帮我打这场不正义的官司,只要我胜诉,无论兄弟们要几许酬劳都可以。”
林肯严肃地说:“只要使用一点点法庭辩护的技巧,无论兄弟们的案子很容易胜诉,然而案子本身是不公平的。假如我接了无论兄弟们的案子,当我站在法官面前讲话的时候,我会对自己说:‘林肯,你在撒谎。’谎话只有在丢掉良心的时候,才能大声地说出口。我不能丢掉良心,也不可能讲出谎话。因此,请无论兄弟们另请高明,我没有能力为无论兄弟们效劳。”
那个人听了,何也没说,默默地离开了林肯的办公室。